各区(县级市)卫生健康局,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政法与社会事务局,市发证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推动医院评审科学客观、精准量化,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 展,我局组织制定了《茂名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茂名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pdf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