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和《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粤卫妇幼函〔2020〕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茂名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
(二)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3年,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期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2.年度目标。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夫妇产前地贫初筛(血常规)率达到95%,孕产妇产前胎儿染色体异常筛查率和结构畸形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项目绩效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完成较好。资金到位率100%,任务完成率平均超过100%。
三、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目标设置
目标人群:广东省户籍孕妇(含配偶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省的方案按照2017-2019年户籍围产儿的增长率的80%预测我市2021年需要筛查的人数:新生儿74146人,产前筛查及诊断需方补助目标人群59317人。
(2)保障措施
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财政局成立市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重大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年度工作规划,落实地方配套经费和支出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区(县级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相应领导组织,负责辖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实际需求落实项目单位,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足额配套项目资金,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保障辖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工作的落实。
2.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度市财政根据目标人群预算安排1052.9万元,已100%下达各区、县级市。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2021年度市财政根据目标人群预算安排1052.9万元,已100%下达各区、县级市。
(2)支出规范性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实施,无违反财务管理、财务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会计管理规定。专项资金在使用上未发现问题。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严格按照三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标准建立完善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为补充,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体系,做好婚前检查、孕前优生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
(2)管理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干预中心设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各区(县级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干预中心设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其中滨海新区、高新区没有妇幼保健机构,由电白区妇幼保健院负责。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2021年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免费产前筛查干预目标人群预测数59317人。其中全市地中海贫血筛查91738例,筛查率154.66%;全市产前唐氏筛查60636例,筛查率102.22%;产前结构畸形超声筛查60005例,筛查率101.16%;
免费新生儿筛查目标人群预测数74146人,全市新生儿代谢病筛查77995例,筛查率105.19%;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77931例,筛查率105.10%。通过产前诊断共确诊唐氏综合征胎儿67例、六大致死性形胎儿46例,均已采取干预措施。
2.效率性
各项指标均在2021年内完成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2021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通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为群众提供了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了全区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2.公平性
每位广东省户籍孕妇(含配偶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及其所娩新生儿均能接受免费服务。
四、主要绩效
2021年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地中海贫血筛查91738例,筛查率154.66%;全市产前唐氏筛查60636例,筛查率102.22%;产前结构畸形超声筛查60005例,筛查率101.16%;全市新生儿代谢病筛查77995例,筛查率105.19%;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77931例,筛查率105.10%。通过产前诊断共确诊唐氏综合征胎儿67例、六大致死性形胎儿46例,均已采取干预措施。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通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为群众提供了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了全区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出生人口逐年减少,新生儿数量逐年减少,而省下达任务是以前3年新生儿的平均数,导致了我市任务数过大,完成任务压力较大。
(二)基层医疗机构的超声检查技术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未能100%排除畸形儿。
(三)群众的预防意识弱,不能按时产检甚至整个孕期未进行一次产检,增加了患有出生缺陷的风险。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质控力度,做到“逢孕宣传,适合即检”。继续完善市内质控与评估,落实责任到人。各医院职能科室完善院内质控方案,按照院内绩效评价对未严格按照方案提供健康教育和免费服务的医生进行扣罚和领导约谈,压实责任,主动服务,做到“逢孕宣传,适合即检”,不漏筛一人。
(二)加强督导与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每年对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和评估。严抓补助经费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本地情况,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并与已开展的惠民妇幼健康服务相结合。
(三)强化培训,做好跟踪随访。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资料录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提高各助产机构对阳性个案录入的水平。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实施的常规检测数据采集和分析体系,及时、科学地监测、分析和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五)加大综合防治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2023年的出生缺陷宣传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海报、抖音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利用率与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