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效针剂使用工作,规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要求进行患病报告等行为,6月2日下午,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召开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工作会议,对推广使用第二代长效针剂相关政策、临床知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重点工作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黄伟东,四级调研员陈师华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
要提高认识,大力配合推广使用第二代长效针剂。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不折不扣地支持和配合各地有关长效针剂推广使用工作的部署,“医防结合”,共同完成我市长效针剂推广工作任务。同时,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不合规的行为要立即进行查处。
要重视报病工作,强化报病质量。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报病工作,加强院内监管整治工作,提高报病质量,降低肇事肇祸的风险。
要提高医疗质量安全,规范收治患者。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文件要求,按照规定配备足够医护人员,规范收治患者和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各级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辖区卫生监督所、精卫中心加强对精神卫生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所有精神卫生机构均符合要求执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要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队伍力量。各级精神卫生中心要积极争取编办、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备与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确保精神卫生中心人员专职化。各精神卫生机构要加大对本单位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质量。
会议强调:
一要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医保报销政策的学习,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服务行为。
三要强化全体医护人员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控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四要扎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要强化风险意识,深刻吸取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卫生监督所分管副所长、医疗机构监督科负责人,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分管领导、医务科负责人及负责报病工作的直报员,各区、县级市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负责人,各区、县级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市发证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及负责报病工作的直报员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