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一是高效处置疫情。5月25日,我市报告1例与广州确诊病例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姚某)疫情。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迅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医疗救治、隔离管控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了疫情,患者于6月25日治愈出院,全市未出现社区传播。二是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累计接种1003.5万剂、468.4万人,其中447.54万人完成全程接种,常住人口接种覆盖率为75.87%。三是持续强化院感防控。建立并落实五级院感督查制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感防控工作大排查,落实医护人员接种疫苗和定期核酸检测,杜绝院感事件发生。四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目前全市有28间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独立核酸检测能力,最大单检日检测约5.2万份(10:1混检可达52万份/天)。五是加强隔离管理。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值守制度、消毒管理、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措施。六是强化哨点监测。建立完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店、诊所等哨点监测体系,提高哨点监测敏感性。七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疫情防控分片区专项监督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监测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监督检查全覆盖。
2.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成功通过“三甲”医院评审,高州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省第二期高水平建设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共开展了245项新技术,其中17项为国内先进、14项为省内先进、52项为填补粤西空白。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茂名市和高州、化州两个县级市被省评为2020年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 2021年第三季度,茂名市市域内住院率在全省排第4、粤东西北排第1,辖区内三个县级市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的县域内住院率分别排全省第1、32位,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和“首诊在基层”的目标。三是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即将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已进入设计前期阶段。四是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各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日最高检测量均已达到省的要求;实验室微生物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有序推进。五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印发了《茂名市“三医”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医改各项工作落实。六是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累计达标的机构62家,达标率为49.6%,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任务。启动社区医院申报工作,目前正在县级审核阶段。
3.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提高补助标准。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补助标提高至79元/人/年。二是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无登革热病例报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无脊灰、白喉,流脑、麻疹和风疹病例报告,无死亡病例。三是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全市出生缺陷筛查总体完成率为76.44%,达到月进度达标值(75%);共为4.3799万名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建档率102.68%,超额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80%);为4.0125万人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69.79%。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市报告患病率6.01‰、在管患者管理率95.08%、患者规范管理率92.7%、规律服药率83.33%,均达省标准要求。五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监督检查300家用人单位,立案33宗,行政罚款13家。六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立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分级响应预案,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队伍扩展至23人,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队员扩大至113人;建成市级疾控系统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
4.推动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中医药专业力量。成立茂名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推进潘茂名中医药“优才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0名中医药青年骨干跟班在茂的省名中医和市知名老中医学习,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大专以上中医学大学生计划。二是打造“三名工程”。茂名市中医院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纳入“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国家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2个、省重点中医专科14个、省中医特色专科7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1间。三是致力解读潘茂名健康密码。委托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编纂完成《潘茂名养生保健科普读本》《茂名特色南药及药膳食谱》《潘茂名养生保健四字诀》、潘茂名保健操等。
5.全面实施健康茂名行动。一是积极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被省确认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市、区)”,高州市被省推荐为粤东西北唯一一个参加国家级健康促进县技术评估的市。二是抓好专项行动落实。先后印发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心理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方案并按月报送进度抓落实。三是启动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四是修改完善《茂名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代拟稿)》报市政府审定。五是编制完成了《茂名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6.继续做好创文巩卫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卫生创建工作。强力推进化州市创建省卫生城市和全市52个镇创建省卫生镇工作,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工作任务。指导医疗机构对标做好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建设,积极支持包联社区创文巩卫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534次,清理垃圾70341.447吨,整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283宗。
7.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建党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创建了4间省级公立医院“四有工程”示范点,打造独具特色的行业党建品牌。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医疗卫生人才缺乏。由于茂名地处欠发达地区,存在人才边招聘、边流失现象,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难。
2.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是市、县级财政基本上没有医疗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二是省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未将市级、县级项目纳入统筹设计。三是我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仍未建成。
3.以“一老一小”为重点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公办养老托幼服务机构少,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慎终如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落实发热门诊哨点监测不松劲。二是强化医院感染防控不松劲。三是全力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任务不松劲。四是狠抓隔离场所风险管理不松劲。
(二)统筹做好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公立医院建设管理和考核,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发展社区医院,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建立“信用+”“互联网+”监管方式。二是抓好补短板项目建设,争取到2022年底,人民医院应急大楼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24%,中医院新院区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33%,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40%,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检验能力填平补齐项目全部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推进茂名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提炼总结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特色经验,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茂名样本”。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发展中药种植加工产业,加强中医药技术研发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医药优才计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改革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能力。二是深入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健全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三是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制定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精神卫生、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四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规划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开展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启动新一轮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继续推进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
(五)积极实施健康促进行动。一是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完善居民健康促进政策,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深入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做好健康扶贫工作。二是实施茂名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发展。三是积极实施“三孩”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卫生健康事项“证照分离”“减证便民”。五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高州市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到2022年底,确保全市新创建省级卫生镇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