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我局组织召开潘茂名中医药文化非遗工作座谈会研究及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推荐《潘茂名中医药文化》传承人李鳌才和李锋同志为茂名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通过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政务信息网(http://http://wsjkj.maomi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日(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茂名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
联系电话:0668-2979823
电子邮箱:mmzyyzx@163.com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呈报茂名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代表性传承人
备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从艺年限
1
传统医药
潘茂名中医药文化
茂名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心
李鳌才
男
汉
1949.08
高州市中医院原院长
50年
2
李锋
女
1958.11
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