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申请<化州市人民医院DSA、小C臂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茂职评字FY2017-13号)审核的函》和《化州市人民医院DSA、小C臂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茂职评字FY2017-13号)(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表》)收悉。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于2017年10月9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表》进行审查,并通过了《预评价报告表》。
经审核,我局同意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院该项目立项建设。
此复。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