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委组织部、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实施茂名市青年名医培养计划的通知》(茂卫〔2015〕12号),组织了评审小组,采取计分办法,对所有申报对象的学历、行政职务、职称、获奖科技项目、论文、科研课题逐项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分数相同的,按科技奖、立项课题、论文得分高低依次入选。经评审小组评审,茂名市青年名医培养对象候选人已确定,现予公示(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茂名市委组织部或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3日至19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茂名市卫生计生育局人事科,电话:2979358。
附件:
2015年3月 青年名医培养对象 公示.xls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