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昌先生向我局申请在市官山三路168号时代名苑二楼设置南方口腔门诊部,经我局研究,同意其设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现给予公告。公告事项如下:?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设置申请人:黄永昌
类 别:口腔门诊部
名 称:茂名南方口腔门诊部
选 址:官山三路168号时代名苑二楼
床位(牙椅):0张(11张)
诊疗科目: 口腔科 医学影像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我局同意其设置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3月1日前书面报我局医教科(市迎宾四路154号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