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锋先生向我局申请设置茂名晶亮眼科医院,经我局研究,同意其设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现给予公告。公告事项如下:
设置申请人: 陆一锋
类 别:三级专科医院
名 称:茂名晶亮眼科医院
选 址:
床位(牙椅):
诊疗科目:眼科 耳鼻喉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我局同意其设置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10月25日前书面报我局医教科(市迎宾四路154号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