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管理 > 政策解读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5 11:35:06 来源:本网 浏览量:
字体大小: 🖨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若干意见,结合茂名实际,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发改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养签约服务规范,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各地按要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优化流程和环境,涉及同层级审批登记的行政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办理。

  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税费优惠方面,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四是优化保障政策。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保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要求各地分级分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明确提出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工作方案》具体内容是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立红负责解读。如有疑问,径向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668-2979101。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8日

  相关链接:《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等10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