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茂名市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6日,我市印发了《茂名市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文创卫工作,巩固2019年“打非”工作成果,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茂名市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逐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秩序,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建成区及相关乡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了三大工作任务,分别为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非法行医重点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使用非医疗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等。非法采供血重点检查辖区内采供血机构许可、执业范围;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注册;采供血机构对献血者、供血浆者的身份核对、体检是否依照规定有效执行,重点检查血站无偿献血情况,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串通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是否在周边存在非法组织他人献血现象,是否存在频采、超采等行为。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依法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在户外设置医疗广告招牌、在公共场所派发医疗广告小册子或者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所审定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范围及职责分工
(一)检查范围
一是我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含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涉嫌从事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单位(场所)。二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有针对地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检。
(二)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身职责,互相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行动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开展打击行动。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医疗诈骗及其他严重扰乱医疗市场秩序、非法行医严重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取证,遏制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取缔无证非法行医行为;依法查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并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依法防止有关药物流通给非法行医单位或个人,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嫌疑对象和协助调查取证。
五、实施步骤
《方案》将此次打击行动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7月2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局研究具体方案并摸清辖区内具体情况,做好整治准备。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21日-8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集中整治。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巩固阶段(2020年9月)对监督整治阶段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总结监督执法经验和存在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方案》最后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好其他相关部门,全面摸排,严厉查处取缔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三是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四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协调配合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方案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茂名市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