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2022〕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茂名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卫生健康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茂名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武警茂名支队,中央、省驻茂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各新闻单位。
茂名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谋划、科学编制茂名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引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我市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形势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部署,通过实施健康茂名行动计划、高水平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强基项目等一系列措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突飞猛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居民健康各项指标均取得较好成绩。“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如期完成,2020年市域内住院率97.1%,在全省排第4,居粤东粤西粤北地级市首位,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和“基层首诊”的目标,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茂名市卫生与健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表1茂名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指标表
领域 |
主要指标 |
2015年
基础值 |
2020年
完成值
|
2020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健康
水平 |
人均期望寿命 |
76.1 |
77.3 |
>77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9.6 |
9.39 |
≤15 |
预期性 |
婴儿死亡率(‰) |
3 |
2.7 |
≤6 |
预期性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81 |
3.9 |
≤8 |
预期性 |
疾病
防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3.37 |
24.15 |
24 |
预期性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9.56 |
>95 |
约束性 |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 |
43.1 |
63 |
预期性 |
城市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
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 |
8.58 |
比2015年
降低5% |
预期性 |
妇幼
健康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5.7 |
94.93 |
≥90 |
约束性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5.81 |
94.51 |
≥90 |
约束性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
覆盖率(%) |
80 |
93.94 |
>80 |
预期性 |
医疗
服务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9.9 |
8.7 |
<8 |
预期性 |
院内感染发病率(%) |
- |
0 |
<3.2 |
预期性 |
30天再住院率(%) |
- |
5.85 |
<2.4 |
预期性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6.87 |
19 |
<10 |
预期性 |
计划
生育 |
总人口(人) |
608万 |
618万 |
650万 |
预期性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6.74 |
8.87 |
12 |
预期性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10.32 |
108.95 |
111 |
约束性 |
医疗
卫生
服务
体系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
床位数(张) |
4.39 |
5.98 |
6.0 |
预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 |
1.92 |
2.24 |
2.8 |
预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6 |
2.6 |
3.5 |
预期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0.99 |
3.93 |
3 |
约束性 |
社会办医院床位总数比重(%) |
19.5 |
20.58 |
25 |
预期性 |
医疗
卫生
保障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
基金支付比例(%) |
- |
77.24 |
75 |
预期性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
比例(%) |
30 |
27.58 |
<25 |
约束性 |
居民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健康茂名建设初见成效。“十三五”以来,我市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15-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人均期望寿命从76.1岁上升至77.3岁,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从3.0‰下降至2.7‰,孕产妇死亡率从9.6/10万下降至9.39/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出台《健康茂名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我市创建“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区、市)”覆盖率100%,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已通过“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区、市)”省级技术评估,成效显著。利用“健康茂名”新媒体平台传播全民健康理念,定期举办宣传活动。2020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4.15%,比2015年13.37%高出10.78个百分点。
公共卫生体系持续强化,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稳步提升,2020年人均补助标准达74元,较2015年增加34元,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14%。免疫规划工作不断巩固,完成全市6家疾控中心冷库和135间儿童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化建设任务,2016-2020年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9%以上。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6.25%、76.87%,达到省标准要求。出台《茂名市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成立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202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4.93%、94.51%。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持续提升,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同时成立四个类别6支市级常备的直属卫生应急队伍,并举办多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演练活动。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设置市本级爱卫会、爱卫办等组织机构,各区、县级市爱卫机构逐步健全。出台《茂名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茂名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管理办法》,积极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制。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和技术评估;成功创建省卫生镇2个、卫生村804个;市卫生镇79个、卫生村1791个、卫生单位105个。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力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上新水平。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卫生户厕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截至2020年,我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为100%,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总任务100%。
医疗资源总量逐步增加,夯实基层卫生服务基础。推进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启动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和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截至2020年,全市13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中有7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完成全部改造装修工程;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64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及1625间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我市共有医疗机构4191间、床位数36924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了2.24人、2.6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98张,分别比2015年增长12.5%、62.5%、35.99%。
优质医疗资源日益集聚,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疗高地初步形成,茂名市人民医院入选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名单,与广东省人民医院签订联合登峰合作协议,在2019年全省高水平医院建设评价中,居粤东粤西粤北9家高水平建设医院第三位;茂名市中医院获艾力彼医院竞争力排行榜“2019届中医医院100强”第76名,是粤东粤西粤北唯一进入百强的中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获艾力彼医院竞争力排行榜“2019年中国县级医院100强”第2名,连续三年蝉联亚军。2020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共发生门急诊人次5508.36万人次,住院人次125.53万人次,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4.82%、16.61%。
医联体建设有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日趋完善。出台《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均参与医联体建设,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30个。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三个县级市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2020年化州市人民医院被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授予“全国医共体建设示范奖”。出台《茂名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高州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2019年高州市、茂名市人民医院分别被确定为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县和试点医院。高州市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方”荣获国务院“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激励支持。
积极推进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强化,加快推进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电白区中医院已完成搬迁。推进中医特色专科和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截至2020年,全市共建成国家重点专科1个、国家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2个、省重点中医专科14个、省中医特色专科7个。全市6家中医医院全部设有“治未病科”,并形成了“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于一体的“治未病”服务链;125间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中医馆。高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通过国家级评审。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力推潘茂名公园中医药展览馆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全市121个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大力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01个,普通人群签约311.8万人,签约率49.39%;重点人群签约156.2万人,签约率83.38%。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出台《茂名市村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共建成12个村级居家医养结合试点,由乡村医生及签约家庭医生为村内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相应医疗健康服务。
健康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医疗服务流程持续改善。统筹推进区域健康信息化工作,着力推广远程医疗技术,截至2020年,完成市和县(区)级人民医院的远程医疗中心建设,99家乡镇卫生院、6家远程医疗中心远程诊疗全面上线。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建成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茂名市级数据中心;2019年茂名市人民医院与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正式签署共建5G互联网+智慧医疗战略合作协议,基于信息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改善居民就医方式和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截至2020年,全市33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部分医疗机构新增自助终端系统,有效缓解了患者就医挂号、候诊、缴费时间长的问题。
行业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创新卫生健康监管方式。出台《茂名市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监督执法能力逐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日益规范,全市监督执法覆盖率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外伤调查,简化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成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1133个,完结率100%。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工作。持续优化审批流程,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设立行政审批科,集中办理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业务,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率100%、上网办理率100%、网上办结率100%。
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有效。精心组织部署,成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员参战、全方位、立体化、上下联动的防控指挥体系和防控网格,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有力、执行到位和高效运转。强化联防联控,加强境外入茂人员管理,严控境外疫情输入。开展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强化个案处理。强化医疗救治,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消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4例,患者全部治愈出院,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
发展形势
一、面临的挑战
多元化健康需求难以满足。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快,截至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占比12.09%,高于国际公认的老龄化标准。全面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妇幼保健、护理以及托育等“刚性需求”加快增长。慢性病、地方重大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等疾病趋势日益明显和严重,多重疾病负担并存的复杂局面使得卫生资源压力持续增加。同时随着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对于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从原来的门诊、住院等方面的需求,扩大到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康复服务、托育需求,拓展到安宁护理、心理健康等方面。对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于城乡养老机构、康复治疗机构、托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基础公共设施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公共卫生面临重大挑战。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多,流出人口规模居全省第二。巨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经常在不同地区间流动,架设了传染病传播的桥梁,给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隐患。同时,我市也是华南地区较大的炼化一体基地,重化工行业发达。特殊的产业布局及预防措施落后,造成化学中毒、窒息缺氧、白血病等病种多发。在地理环境上,我市地处粤西沿海,既是沿海城市,也是山区城市,辖区内地貌多样,自然灾害频发、灾种复杂。特殊产业布局和地理环境,不可避免地对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使我市防灾减灾形势特别严峻,化学中毒紧急医学救援需求巨大。然而我市当前卫生应急体系不够完善,仍存在基础能力薄弱、卫生应急战备能力不足等问题。
卫生人才和人力资源仍然紧缺。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高层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人才、护士等依然匮乏。新兴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人力资源不足,全科医生、康复医师、健康管理人员、预防保健服务人员等存在缺口。截至2020年,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是2.24、2.6,与“十三五”规划目标2.8、3.5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规划期内达标难度较大。由于我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难度较大,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推进困难,部分项目施工启动前需完成国有土地权证、建设项目环评等十多项手续办理,涉及国土、环保、消防等多部门,审批环节多、流程长,程序十分繁琐,等待批复时间长。此外,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各地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制约了项目的建设进度。目前,我市仍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薄弱,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的环境
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建设健康茂名。“十四五”时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承上启下的五年,特别是健康广东的出台对健康促进配套举措提出更高要求,明确了要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提升健康广东服务内涵等四个层面开展18个专项行动。这要求我市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努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心理健康促进等方面制定措施,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质量。
抢抓“双区驱动”机遇,实现跨区域融合发展。我市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和海南自贸港的交汇地带,两区优势叠加效应明显,易于驱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好省委“1+1+9”工作部署,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塑造健康湾区的目标,应当大力推动中成药、地道药材加工、健康食品等领域发展,创新医疗开放监管新体制,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开放,促进要素资源汇聚,增加优质医疗资源和健康产品的供给。
推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打造卫生强市。2016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等系列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卫生强省。“十四五”时期是茂名市全面推进创建卫生强市工作的重要时期,应大力推动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和结构,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水平。
应对信息技术变革,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随着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网络等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信息化+公共卫生”应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领域。我市要加快建设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搭建联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实施互联互通。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化工具,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优化健康医疗服务流程。大力推进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村一体同质化服务格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省委“1+1+9”工作部署,围绕市委“1+4+6”工作布局和建设“卫生强市、健康茂名”的工作目标,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机遇,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利益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增进医患和谐为切入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强基创优建高地为抓手,全面建设健康茂名,不断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茂名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作出更大的贡献。
基本原则
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将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管理、健康素养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一是统筹兼顾,多元发展。统筹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推进专科医院建设及高水平医院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不断加大社会办医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
二是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促进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联动发展,推进地方特色中医中药产业、康养旅游、生物医药、互联网医疗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营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以中医中药作为突破口,加速健康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职能,落实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医疗行业规范管理,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部门协同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卫生发展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有效供给;着力促进治理方式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转变。
四是优化整合,协调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共享、联动发展,推动医疗、教学和科研协同发展,推进预防、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链条整合,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健康服务与健康管理为核心,以健康茂名、高水平医院建设、强基层补短板为抓手,建设与城市发展定位相匹配、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整合型、智慧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健康茂名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医疗服务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城市公共卫生更加安全,卫生健康服务品质和内涵显著提升,创建成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医疗服务能力辐射粤西地区的卫生强市。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前列。到2025年,健康茂名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优生优育优教水平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全市常住人口人均期望寿命适当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可及性、公平性和效率显著增强。进一步加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以及高水平医院项目建设,打造区域医疗中心。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每千人床位数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肺结核发病率、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基本消除麻疹;妇女、儿童系统管理率,慢性病健康管理率,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进一步提高,主要慢性病患病率、死亡率增长趋势得到控制。
——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建设韧性健康城市。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完善。
——中医药服务水平普遍提高,打造中医药强市。加大中医中药管理的投入,加强中医药学科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全方位全周期做好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动地方特色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各区、县级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扎实推动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康养产业新格局。围绕中医药、旅游康养、健康服务等重点领域,按照茂名市城市规划总体布局,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定位清晰、配套完备、绿色生态的康养旅游基地、健康产业园区,有效提高全市大健康产业的集聚度和发展水平。
表2茂名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指标体系
类
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健康水平(4项) |
1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7.3 |
[79.2] |
预期性 |
2 |
婴儿死亡率(‰) |
2.7 |
<3 |
预期性 |
3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9.39 |
<8 |
预期性 |
4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9 |
<4 |
预期性 |
疾病控制(3项) |
5 |
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56 |
≥90 |
预期性 |
6 |
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 |
44.3 |
≥60 |
预期性 |
7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8.58 |
<10 |
预期性 |
健康管理(6项)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4.15 |
≥30 |
预期性 |
9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0 |
预期性 |
10 |
千人口献血率(‰) |
11.68 |
持续提升 |
预期性 |
11 |
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 |
25 |
持续提升 |
预期性 |
12 |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约束性 |
13 |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塞正确佩戴率(%) |
— |
≥80 |
预期性 |
医疗服务(2项) |
14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86 |
25左右 |
约束性 |
1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比重(%) |
77.7 |
≥50 |
约束性 |
医疗资源(8项) |
16 |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98 |
≥6 |
预期性 |
17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24 |
2.8* |
预期性 |
其中: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37 |
0.62 |
预期性 |
18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6 |
3.8 |
预期性 |
19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药师(士)数(人) |
0.27 |
0.54 |
预期性 |
20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人) |
0.8 |
增长30% |
预期性 |
21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93 |
4 |
预期性 |
22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1.88 |
5.5 |
预期性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37.8 |
≥60 |
预期性 |
注:带[
]指标值为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目标,由于后期省卫生健康委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后才下达我市2025年目标,省下达目标是“79”。
带*指标值为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目标,由于后期省卫生健康委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后才下达我市2025年目标,省下达目标是“3.1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一、积极推进健康茂名建设
完善大卫生大健康治理体系。全力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公共卫生、医养结合等健康治理重点领域立法修规工作。完善健康茂名组织领导体系与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构建全面健康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贯彻落实《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全面实施健康茂名行动,细化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开18项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制定完善健康茂名行动督导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测考核,将健康茂名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各区(县级市)及相关部门考核目标。力争规划期内推动辖区内区(县级市)100%通过“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市、区)”省级技术评估,推动1个以上区(县级市)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市、区)”。
强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以市疾控中心为主体、县区疾控中心和哨点医院为基础,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并逐步向乡村延伸。强化各地监测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拓展监测项目。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制定茂名市居民膳食营养与健康监测方案,研究完善食物、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与方法。针对孕产妇、新生儿、学生、老年人、贫困地区人群等重点人群开展营养干预行动。到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病例监测报告医院覆盖到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茂名建设与创文巩卫工作相结合,开展免费健康素养科普讲座、心理健康咨询、医疗专家义诊服务、健康家庭创建等活动,广泛传播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使健康的理念、方式和行为深度融合到居民意识中来,切实提升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同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针对辖区内居民健康隐患,持续开展各类健康知识讲座,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持续实施控烟系列宣传活动,创建无烟茂名。
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进厕所革命。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到2022年,我市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比例达到95%,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县城)比例达到40%;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卫生城市全覆盖,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县城)比例达到50%。创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长期达到国家C级标准要求以上。
三、提升各类重点人群管理水平
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推进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展生命教育,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积极落实安宁疗护政策,促进安宁疗护事业发展。
加强学校卫生和儿童健康管理。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能力。创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式,培养师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防控校园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围绕近视眼、龋齿、脊柱侧弯、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学生主要健康问题,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儿童肥胖控制行动、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活动,探索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健康管理项目。
持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持续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型综合医院为支撑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市级妇幼保健院扩容提质提升工程,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产科规范化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优化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运行水平。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全面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方案及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加强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规范产后康复服务,促进生殖健康,加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探索拓展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中的作用。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优化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每个区(县级市)至少建成1家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推进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开展贫困地区健康扶贫行动,深入基层开展健康体检,强化贫困人口大病新发病例摸底排查。全面落实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能力建设,优先推进贫困县镇村远程医疗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大对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专栏1:“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老龄健康服务工程: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配置。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科室和病区(病房)建设,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普惠托育服务工程。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以普惠为导向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依托妇幼保健院专业的保健师资力量,建成1家以上“标杆”托育园,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或以上,全市每个街道(镇)至少建成一个符合当地实际、形式多样、达标规范、具有示范效应普惠性托育机构。 |
四、强化重点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严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推进疫苗和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工作,做好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实施狂犬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全市艾滋病防治监测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随访和综合干预;推动将艾滋病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内容。实施并拓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建立健全结核病耐药监测体系,推进肺结核患者全程随诊管理;强化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麻风病症状监测和流动人口麻风病例筛查。健全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快梅毒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推行淋球菌衣原体规范化诊疗干预试点,提升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血吸虫病、疟疾和碘缺乏病消除效果。基本消除饮水型氟中毒危害。
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完善慢性病“市-县-镇”三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疾控(慢性病防治)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及其危险性因素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提高早诊早治率。以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为突破口,开发并推广适宜干预技术和工具,实现基层医防融合。实施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完善对癌症等患者的随访和康复指导。持续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
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完善市、区(县级市)两级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成建设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加快茂名市精神康复医院(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金塘院区)建设,推进区(县级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力度。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育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短缺问题。
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职业病防治体系顺畅运行。积极培育鼓励综合性医疗机构、临床医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服务,推动职业病专科医院规范化建设。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健全职业病监测网络,提升职业病监测能力,加强对强尘、毒噪等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监测及风险评估,推进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施职业健康“黑名单”。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各部门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五、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和设备配置,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各类项目服务进度落实到位,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项目实施水平的提升,提高机构整体运行效率和效益。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同时,针对乡村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精准发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水平适度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实施方案,稳妥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改革,优化市、区(县级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设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按高水平标准规划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建成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推进市、区(县级市)疾控中心升级改造,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检测管理工作。加强市、区(县级市)两级疾控中心防控队伍及装备配置。强化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决策管理、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调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疫苗冷链系统和各类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化水平。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多渠道、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探索构建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会化服务功能,拓展与疾控机构职能相关的技术服务内容,有偿提供实验室检验检测等服务。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动态增长长效机制,稳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医学急救、卫生信息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构建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市、区(县级市)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范畴,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服务融合、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明确统筹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县域医共体可通过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等协调机制,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探索县级疾控机构在保持机构名称、性质、编制、法人资格、职责任务、政府投入等不变的前提下,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的机制。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防控网络。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到医疗机构进修临床知识机制,鼓励临床医师参与预防保健工作。
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常设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健全联防联控运行规则,明确政府和部门指挥响应标准,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应急管理、交通、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紧密结合。推进区(县级市)卫生健康部门设置独立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市(区)、县级急救中心独立设置,乡镇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明确卫生应急工作专(兼)职机构和人员。建立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救援、应急管理、心理干预等领域的公共卫生专家小组,将首席公共卫生专家纳入政府决策体系。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化学中毒、核辐射等各类专项预案,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网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完善预案的平战转换、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注重向基层单位、重点部位延伸。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评估工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结评估机制,动态管理、及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预案、规范、指南和技术方案等。
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市重大疫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会商研判制度,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及主要通关口岸合作,深化北部湾城市合作组织成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推动建立相邻城市之间信息共享、疫情处理、集中转运、联合救治等会商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区域公共卫生政策设计和协同,强化与周边城市的疫情防控合作。
三、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规范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健全市、县、镇三级卫生系统信息报送网络。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大平台和应用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建立覆盖全人群的传染病综合监测系统和预警响应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全市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口岸、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学校等监测哨点布局与设置,加强主动监测。
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市、县、镇三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成建设茂名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建设标准化传染病区。加强3个县级市的5家公立医院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全面改造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负压病房,加强隔离留观区氧疗、监护、重症、抢救等仪器设备的配置。以茂名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为龙头,通过专科联盟、医疗集团等形式辐射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区)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加强急救中心(站)建设,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科学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4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8-15公里),分级分类强化急救车辆配备。以区(县级市)级人民医院为中心,加快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全面升级改造综合性医院感染科(传染科),推进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和负压手术室建设。
推进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不同现场条件、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规范、指南。依托茂名市人民医院,建设粤西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结合辖区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紧急医学救援需求评估情况,合理规划布局规划建设区(县级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推进县级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加快形成区域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建设韧性城市,健全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合理遴选若干重大公共空间设施,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站(点);提升交通设施应急承载能力。新建大型建筑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确保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四、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支撑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结合新时代智慧城市建设,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运用,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整合机制,打造我市多数据、全方位、广覆盖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立重大疫情联防联控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提高精准防疫水平。集成市、区(县级市)两级急救调度系统,建成全域紧急医学救援调度平台。院前医疗急救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立足“互联网+”,运用5G及物联网强化信息化支撑。
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探索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常规储备与商业储备、本地厂家代储、医院代储等社会化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市级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加快市、县、镇三级医疗机构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储备轮换清单。定期更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应急医疗物资重点企业清单。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便利化采购、物资轮储、物流配送制度,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完善储备信息共享机制和储备调用机制,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和分类分级保障能力。
推进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科学核定疾控机构、医学救援指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优化疾控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公立医院、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结构,加大公共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人员和骨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健全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人员培养、准入、使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建设市、区(县级市)两级突发急性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核辐射等各类卫生应急队,更新补充应急队伍仪器设备,制定各类卫生应急队伍现场处置工作规范,提升队伍现场处置水平。
加快推进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院前急救服务工作目标,争取早日建成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完善急救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社会急救技能普及动员,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急救事业发展的积极氛围基本形成。
专栏2: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快实施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市疾控中心建成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全力打造广东省一流的现代化疾控中心。推进区(县级市)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第三方实验室,提升全市核酸检验检测水平。
医疗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硬件设施建设,建成茂名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承担地市重大疫情救治等任务。全面实施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3个县级市的5家公立医院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加强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负压病房设置,加强隔离留观区氧疗、监护、重症、抢救等仪器设备的配置。争取满足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市级急救中心建设急救培训基地,并广泛动员社会,提升急救能力,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完善院前急救支持环境,从而提高院前急救成功率。 |
加强区域医疗资源建设
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布局
针对全市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与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不匹配的问题,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网络。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实施,规划期间完成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建设。针对大型综合医院集中在城区的问题,建成茂名市中医院新院区。同时,根据茂名市“双中心四组团”的城市发展架构,在滨海新区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标准谋划建设1间综合医院。
二、完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
搭建定位明确、分工协同的三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专科医院规范化建设,谋划推进市职业病防治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基于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的趋势和《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补齐精神卫生服务短板,按照三级精神专科配置标准异地建成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推进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均衡布局,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
三、全面提升高水平医院综合能力
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借助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的有利契机,提升茂名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前沿医疗技术、建设临床科研平台、打造一流医学学科,着力提升临床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水平、临床医学研究水平和医学人才培养能力。推进“登峰计划”,争取把茂名市人民医院建成粤西区域性完善的高水平医疗中心,辐射带动我市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区(县级市)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进区(县级市)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采取“一县一策”,提高县域内住院率。争取规划期内,高州市人民医院、信宜市人民医院、化州市人民医院、电白区人民医院建成区(县级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中心卫生院省级、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与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
五、加大社会办医开发力度
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为补充的原则,营造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扶持社会办医力量,引导和支持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境外投资者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医疗资源薄弱的区域投资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发展专科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母婴护理保健等专门化服务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规划期内,实现社会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明显提高,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专栏3: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工程 |
市级医疗资源强化工程:完成茂名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茂名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在滨海新区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标准谋划建设1间综合医院。依托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全面提升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县(区)医疗资源补短工程。实施区(县级市)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依托医联体建设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区(县级市)医院综合能力,实现“大病不出县”。 |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
一、积极深化医联体建设
推进“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积极推进茂名市人民医院与电城中心卫生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与高州市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与化州市人民医院开展紧密型帮扶,通过托管、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全面带动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争取省级医院对口帮扶电白区人民医院,通过专科共建、特殊岗位专家技术支持等形式,持续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推进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加强对市、区(县级市)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提升临床专科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积极融入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探索与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三级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组建跨省、跨区域医联体,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先进服务理念,加快新技术引进和应用,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服务能级。深化茂名市人民医院与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合作关系,提升高血压规范化管理能力和疑难高血压诊治能力。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全方位带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稳步提升。根据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基层医疗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组建1-3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若干家其他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成员单位的县域医共体。以薄弱地区(电白区、化州市)为重点、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分级诊疗。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探索建立县域内开放共享的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会诊、医学检验、药事服务等医疗资源集约中心,实现“基层检查、医院诊断”。
二、健全区域医疗协同机制
逐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县、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在加强优质医疗资源辐射方面,开展县域医共体改革探索,深化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医疗联合体内部的分工协作和利益分配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县域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牵头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县域医共体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模式,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将签约服务落实情况、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知晓率、满意度作为重点考核指标,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
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项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以章程为引领,促进公立医院完善运行和治理机制,构建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机制。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总会计师。推动全面预算管理。逐步赋予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提升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性和灵活性。以市人民医院和高州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争当全省、全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积极实施医院党建“四有”工程,探索培育一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
二、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分组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结算、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和院长收入等挂钩,严控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依靠卫生信息化支撑,运用大数据方法、卫生经济学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管理原理,分析病种与效率、技术、费用、资源的相关关系,科学评价公立医院服务效率、工作负荷、技术水平、费用控制、资源配置、患者结构的合理性,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客观可量化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通过科学评价,引导医院和医生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能级。
三、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机制,根据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病种难易度、患者满意度、成本控制、医疗费用控制等要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优化薪酬结构,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紧缺学科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落实公立医院自主分配权,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挂钩机制。推动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0%以上。总结评估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情况。
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
聚力三医联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和运行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收入、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健康管理服务等构筑新的收入支柱。改革财政投入方式,对公立医院实施差别化补偿,对专科医院给予倾斜。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促进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探索以区域联盟、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全面开展药品和耗材集团采购。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品种,完成约定采购任务量,及时支付企业货款。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促进科学合理用药。落实短缺药品联动会商工作制度,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开展短缺药品分类储备,优化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管理和替代使用,加强罕见病治疗药品等供应保障。构建完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规范标准,组建专家委员会,对药品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可及性、适宜性等开展综合评价。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高地建设。进一步扶持茂名市中医院建设,加快推进茂名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支持茂名市中医院争取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单位,不断提升茂名市中医院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积极推进信宜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支持化州市中医院创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以信息化支撑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打造“三名工程”(名医、名科、名院),支持茂名市中医院和高州市中医院创建中医“名院”,争取创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个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作用,发挥中医药在疫病治疗中的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积极推进中医特色康复与康养服务。
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立足我市中医药资源,以“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优化推广特色中医治未病方案”为抓手,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中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探索中医医共体建设,发挥县级中医院龙头作用,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实施基层中医馆能力再提升工程,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规划期内实现全市村(社区)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将更多中医药“治未病”技术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名老中医传承服务平台。推动茂名市中医院建设高层次人才基地。开展茂名市名中医评选工作。开展以师带徒,实施潘茂名中医人才计划,遴选一批茂名中医青年骨干,跟班在茂的省名中医及市名中医学习,培养后备人才。大力引进中医药类高层次人才。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水平。加强与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培养中医学大学生项目,全面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充实基层人才培训,以县级以上中医院为平台建设基层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知识技能培训;举办中医经典提升班,对中医师进行中医经典、经方加强培训;举办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对非中医类别医师开展中医继续教育,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
三、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现代化创新发展
推动中医药科普宣传公共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各级各类中医机构利用多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知识,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着力推广潘茂名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物保护与文化展示机构(中医药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潘茂名品牌运营平台为载体,着力打造“潘茂名”中医药文化品牌。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战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扩大潘茂名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鼓励产学研合作,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工作,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对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的临床以及中药研究开发。建立市级中医药技术研发中心,围绕经典名方、验方、民间单方等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和制剂研究。大力发展中药材初加工、精深加工及中药产品研发创新,加强中药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响茂名中药品牌。
四、推动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倾斜
积极做好中医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重点考虑针灸、推拿、正骨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障中医医院住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将符合条件的基层慢性病中医药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范围;贯彻执行对省统一遴选的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住院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落实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以及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医保支付政策。
专栏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 |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以市级中医院为龙头、各区(县级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市、区(县级市)两级中医院建设和改造项目,全面提升中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各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争创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专科。
实施岐黄茂名工程:推进实施潘茂名中医人才计划。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选育政策措施,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推动开展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以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工作。加强各级名中医的培育力度,建立茂名“名中医”常态化评选机制。 |
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依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做优做强茂名市南药产业工作方案》,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茂名市中医药产业,实现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加快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南药种植加工产业、做大做强化橘红产业,大力发展沉香种植加工业、推进沉香产业园建设,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中成药产品,打造中药材地理标志品牌。采取措施吸引相关科研机构和中医类院校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发展道地中药材生产和精深加工技术,加强其科研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中药材生产技术推广能力。
二、加快推进康养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茂名荔枝、龙眼、橘红、沉香、罗非鱼等优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优势,大力发展康养农业,发展荔枝节、橘红赏花节、沉香水上乐园等农业观光、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基地;以茂名健康产业园为平台,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投资健康综合体建设,高标准建设集研发、生产、展示、交易于一体的医药科技产业园;推动茂名高州广东生命一号大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发展医疗和养老器械等康养制造业,打造粤西医药科技产业集聚区。同时,依托潘茂名纪念公园,完善茂名浪漫海岸、滨海公园等景区景点建设,推进全市旅游与休闲健身等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打造粤西乃至桂东南休闲养生度假胜地。
三、强化健康产业保障力度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给健康产业发展营造一个宽松充满活力的发展空间。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医养结合能力。加大发展中医药、康养产业企业金融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发展健康产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制定并强化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从税费优惠、床位资助、行政性管理收费减免等各方面为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扶持。同时制定发展、扶持健康产业用地、用水、用电优先政策,细化目标任务清单,为发展健康产业企业解决用地问题,落实收费减免措施。建设成为领跑粤东粤西粤北的广东省大健康产业先行示范区。
专栏5:大健康产业项目 |
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产业规范化发展项目:构建以市级中医院为龙头。推进化橘红、沉香、肉桂、益智、八角、铁皮石斛等优势品种规范化种植,打造中医药地理标志品牌。加快沉香产业园、天恩现代中药产业园、南药产业培育园等项目建设,支持信宜市建设平塘南药孵化基地、化州市创建中医药产业培育园,重点发展化橘红、沉香精深加工,着力发展肉桂、益智、桂圆加工。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推动康养旅游、健康运动、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产业发展。培育发展医疗材料和器械制造业。推动茂名国家高新区食品药品产业园、粤西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高州市王老吉粤西生产基地、广东生命一号大健康产业园、海王医药健康物流园、高州满亨大健康产业园、化橘红(官桥)产城融合建设项目、广东橘星化橘红科技项目建设。 |
第八节
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一、加强区域人才梯队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基于发展规模、发展需要及所需要承担的医疗任务,分别制定适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招聘、进编和引进条件,对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倾斜制度。争取自主招聘权,组织基层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县招县管镇用”工作,继续实施基层卫生首席专家选聘工作。积极与医学院校合作,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扩大定向培养基层医学生规模。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促进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临床医疗、疾病防控、慢病管理、卫生监督等人才队伍医防融合发展。加快落实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发展。
加强高层次和骨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研究制定高级别名医工程,实施人才品牌战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流程;继续实施第二批青年名医培养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青年名医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使其成为卫生技术队伍的后备梯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茂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卫生人才规范化培训
建立青年、骨干、学科带头人梯度培养制度,发挥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加大人才培养项目、相关专项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学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基层卫生人才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升基层大专及以下人才学历。持续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标准化、规范化、实操性强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重点加大全科、产科、儿科、麻醉科医生培训培养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新人才培训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再学习、再教育的机会,保障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常态化发展,不断优化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
三、完善卫生人才保障制度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优化青年医疗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和创新青年医疗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为推进茂名医疗卫生事业提供人才保障。完善医务人员分类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收入分配适当向关键和紧缺岗位倾斜等,完善职业规划路径,提高相关岗位的吸引力。创新人才流动机制,为优秀的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岗位、更优厚的待遇和有利的发展机会。完善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办法,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安居工程,进一步向基层、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
推进人力资源协同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人事管理业务的办公自动化。力争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信息化管理和“数据查询、统计分析、辅助决策”智能化运用;充分发挥人才评估的鉴定和导向功能,实现人才动态管理。建立人才评估长效机制和人才动态管理机制,为人才引进、配置和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借助省级优质医疗资源力量,建设打造“名医工程”等优质资源引进和利用平台,通过紧密型帮扶、柔性引进高水平团队等方式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借助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通过与省级优质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等方式,扶持建设薄弱或“潜力”学科,开展医学新项目新技术引进和应用,强化市级医院在专科疾病诊疗、疑难危重病诊治以及手术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打造区域特色优势专科,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卫生健康需求。
根据城乡居民疾病谱,针对外转出率排名前几的疾病病种,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老年性白内障、肾衰竭等疑难重症,加强相应专科建设,提升医院疑难杂症的收治能力。加强县级医院急诊科建设,与院前急救体系有效衔接,提升对危急患者的抢救与转运能力。按照规范化的制度标准来规划学科发展,根据区域内不同医院的规模和功能定位,确定每个医院的重点学科及其发展方向,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县级龙头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内、外、妇、儿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不同类别的县级医院要注重专科错位发展,形成县域内优势互补、互为支撑的专科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第九节
打造智慧化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快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全员人口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联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构建覆盖全市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实现卫生健康体系内部以及与医保、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和县域医共体的信息连接,初步建成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的影像、检验、病理、心电等医学诊断中心,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系统。构建联结省级综合医院、市级综合医院、县级医院,建设全市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建设,将省级远程医疗平台延伸至乡镇卫生院,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远程医学服务体系。以县级医院为枢纽,辐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村(居),构建涵盖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远程教育、远程健康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远程医疗系统。
二、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医疗,创新健康服务模式,完善互联网医院准入流程,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积极作用,提高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医院标准化HIS系统、电子病历、健康体检、临床路径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网上检查检验结果等“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
通过茂名市人民医院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开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实施智能医生进基层工程,全面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工作效率;拓展应用场景,在基层开展智能化导诊、预诊、辅助诊断、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大幅提高基层医生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
培育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推进银行与医院合作,利用信息技术,整合医疗机构与医保、金融机构的服务资源,解决医疗流程优化、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沉淀资金增值等难题,提高群众接受医疗服务的获得感。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基础,深入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发展健康信息服务,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第十节
完善全行业协作和行业治理
一、建立有效的行业协作机制
以医疗卫生机构自我质量管理为基础,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机制。形成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整体性管理体制,建成医疗、医保、人事等多部门共同合作的无缝隙管理网络,提高医疗机构间服务提供的协调性和连续性。以完善区域医疗服务就诊流程为主,各项配套保障政策加以辅助,将解决居民健康问题的着力点放在社区与乡镇,促进基层医疗服务与预防保健服务的有效衔接与融合,不断强化基层综合保健,逐渐通过基层医疗保健网络协调与专科保健的互动和整合。健全化解医疗纠纷长效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二、建立智慧化综合监管体系
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行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建立涵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收费、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全行业智能监管体系,实现动态监管。以“智能提醒、智能判断、智能审核、智能稽查”为抓手,打造覆盖医疗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实时精确的智慧医疗服务和监管体系。强化信息数据安全监管,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传输与应用服务的安全可信防护,健全容灾备份机制,确保信息安全。
三、构建多元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
建立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监管指导追责机制,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治理联动,通过医疗业务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医疗与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医疗服务体系协作治理经验,建立权威性的评审机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考核,充分调动各类权威协会、学会等专业团队参与监督评估。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医疗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法制、标准和规划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执法监督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医疗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制定新型健康服务监管政策,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模式的监管。强化卫生健康标准贯彻实施,推进区域卫生健康公共政策研究,对各类卫生关系、资源配置、监督实施、秩序维护等方面进行梳理与分析,统筹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全行业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服务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医院章程,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预警反馈。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以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来推动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以医师、医疗机构信用风险分级为基础的执业准入、监管分级分类以及执业退出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围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健康茂名行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药品保障体系,统筹推进我市卫生健康工作。茂名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督促评估工作,强化规划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完善投入
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筹资机制,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政府落实好各项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建立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机制,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顺利推进。
信息化支撑
继续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医院信息化工程,拓展智慧医疗和信息惠民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智慧管理,通过信息化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附件
茂名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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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十四五”期间计划总投资 |
2021年计划 投资额 |
建设(承办) 单位 |
备注 |
合计2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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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363 |
208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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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茂名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 |
规划总建筑面积244400㎡,可提供床位数1800张。项目主要有感染性疾病病房、重症医学科、创伤病房、烧伤病房、中毒病房、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医务人员集中居住点、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等。 |
2020-2024 |
180000 |
20000 |
茂名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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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茂名市中医院新院区 |
项目拟按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6663.77㎡,规划总建筑面积235205㎡。项目拟分两期建设: 一期建设内容:规划建设面积约195895㎡,主要建设: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污水站、门卫,余下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由二期实施;配套园建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设施。 二期建设内容:规划建设面积约39310㎡,主要建设:应急楼、医师规培楼、1号综合楼、2号综合楼、住院楼顶部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配套园建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设施。 |
2020-2023 |
192006 |
20000 |
茂名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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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
项目拟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67711平方米,新院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1000㎡。主要建设门诊保健综合楼、妇产科楼、儿科楼、教学信息中心楼、感染楼、发热门诊、综合住院楼、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等,并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200张床位(其中含100张感染病床)。项目拟分两期建设:
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5000㎡,建成后可提供900张床位(其中含100张感染病床);
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000㎡,建成后可提供300张床位。 |
2022-2025 |
120000 |
1681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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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
本项目拟按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139980㎡,地上建筑面积为109980㎡,地下建筑面积为30000㎡,可提供1500张床位。主要建设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综合楼、高压氧舱、后勤楼、综合楼①、综合楼②等,并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 |
2020-2024 |
120000 |
15000 |
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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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检验能力填平补齐项目 |
将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楼8-9楼及原卫生监督大楼2-6楼共4500平方米改造成新理化实验室及新微生物实验室,并配套相应的供电、给排水、排污等工程,并根据原卫生监督大楼的实际新增货梯1台(增加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同时增加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105台(套)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
2022-2022 |
6589 |
0 |
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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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新综合楼工程 |
总建筑面积92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层)33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 |
2020-2023 |
50000 |
5000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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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茂南区公共卫生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
1.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茂南区5个传染病监测院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8432.63平方米;3.指挥中心大数据情报系统升级改造。 |
2020-2023 |
25181 |
2000 |
茂名市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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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建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 |
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936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4858.59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层合计14508.09平方米),地下室设置393个停车位(含2个无障碍车位)。设置病床300张,并配套相关医疗设备。建设内容:综合大楼(住院部、门诊部、急诊中心、医技中心、保健楼、发热门诊等),业务用房,食堂,污水处理站,消毒中心,供氧中心,垃圾收集站,设计道路、门岗、围墙、绿化、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不包含专业工程(洁净区域)及信息化建设。 |
2020-2023 |
22940 |
3600 |
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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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恩现代中药产业园项目 |
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约41000平方米。 |
2018-2022 |
13000 |
4500 |
茂名天恩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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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瑜丰沉香文化创意产业园 |
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沉香深加工厂房、沉香博览馆、检查研发中心、销售门店、主题公园、旅游景点、游乐园、人工湖、企业总部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
2018-2025 |
100000 |
10000 |
茂名市瑜丰沉香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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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
建一栋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和一栋感染内科楼,总建筑面积64813.7平方米,其中门急诊住院综合楼规划用地面积4171.28平方米。建筑面积609944.4平方米(地上面积48760.05平方米,地下面积12184.35平方米);感染内科楼规划用地面积812.92平方米,建筑面积3869.3平方米。 |
2018-2022 |
40331 |
8000 |
电白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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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茂名市电白区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规划545个床位,规划750个停车位。 |
2018-2021 |
39000 |
1000 |
茂名市电白区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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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信宜市南药产业培育园 |
规划依托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条件,建设总面积约3765亩的南药产业培育园区。建设南药科研种植示范基地、南药加工基地、现代化制剂生产基地、仓储物流中心、展示展贸中心、创新服务走廊六大功能片区。预计到2025年,将带动上下游及关联产业新增产值30亿元以上;争取在2030年新增产值突破50亿元。 |
2021-2030 |
50000 |
10000 |
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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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宜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 |
项目拟按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80亩,建住院综合楼一栋约27000㎡(9层),发热门诊1000㎡(2层),后勤楼3000㎡(5层),地下建筑8000㎡。项目建成投用后,可增加500张病床位。 |
2022-2025 |
23000 |
0 |
信宜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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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宜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 |
总建筑面积108150平方米,建设行政后勤综合楼、住院楼、门急诊楼、医技楼。 |
2018-2022 |
48000 |
10000 |
信宜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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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信宜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
新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8680.57㎡: 1.住院医技综合楼1栋,裙楼5层,主楼23层,建筑面积90072.46㎡;基底面积:12284.52㎡; 2.传染楼1栋,5层,建筑面积8195.83㎡;基底面积:1582.78㎡; 3.地下室,负2层,建筑面积40412.28㎡。 |
2018-2022 |
62000 |
20000 |
信宜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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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信宜市怀乡镇中心卫生院) |
项目用地面积2494平方米,建设面积约21000平方米,建设门诊急诊大楼1栋、住院综合楼1栋,配套相关设备和进行信息化建设。 |
2017-2021 |
18000 |
5782 |
信宜市怀乡镇中心卫生院(信宜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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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广东生命一号大健康产业园 |
建设生产车间、仓库、配送中心、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等19.45万平方米。 |
2020-2025 |
89957 |
3000 |
广东生命一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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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异地搬迁新建项目 |
其中地上建筑占地面积7593.6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379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9000平方米。包括一幢15层高住院医技楼;一幢5层高的门诊综合楼。 |
2018-2021 |
20500 |
482 |
高州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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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州市人民医院长坡分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 |
总建筑面积28268平方米,地上15层,建筑面积24018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项目建成投用后,可增加300张病床位;132个汽车停车位和100个摩托车停车位。并引进先进医疗设备,完善院内各项设施建设。 |
2018-2021 |
15576 |
5000 |
高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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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化州市中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 |
新建传染病大楼1栋24层(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700张。购进128排256层螺旋CT、3.0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是化州近180万人预防传染病的主要医院。 |
2021-2022 |
40591 |
10000 |
化州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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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化州市人民医院升级建设项目 |
升级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综合大楼一栋,共15层,总建筑面积32043平方米,新增床位438张。 |
2018-2021 |
16194 |
5700 |
化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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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化州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 |
拟建设一栋内科综合大楼,共13层,总建筑面积30500平方米,新增床位398张。 |
2018-2021 |
15498 |
7400 |
化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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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化州弘明国际医养中心项目 |
建筑面积1252861平方米。包括:三甲医院、疗养中心、医养研究所、护士学校、中草药种植及科研教育基地、星级酒店、配套商业区等功能。 |
2019-2029 |
650000 |
40000 |
广东弘明医养度假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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