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在卫生健康领域的贯彻落实,确保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1月3日下午,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凌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茂名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度第三季度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暗访情况,集中学习了《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并对做好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台账清单逐项销号并常态化“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要强化重点部位管控,完善设施设备维护,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与“六必须”要求,确保持证规范操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做好产后康复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新业态经营场所安全摸排、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及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要将产后康养、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做好三项整治工作。要规范易燃保温材料使用管理并即时整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切实开展好消防安全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交流、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消防演练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管,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医疗秩序稳定。

市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级市卫生健康局、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发证各民营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