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茂财绩〔2022〕2号)要求,我局及时制定自评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指导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有关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代管市计生协会机关。
9.指导各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2.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挖掘、传承、发展潘茂名中医药文化。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设置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局本级下设办公室等18个科室,本级预决算包含局本级、茂名市计生协会、茂名市计生药具站、茂名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实际编制人数83人(含行政编55人,事业编23人,行政后勤编5人),2021年末实际在职干部职工79人,财政统发离退休人员2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返聘1人。实际在职干部职工多于编制数的原因是2014年原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改革合并造成的核销编,不属于超编。
(三)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3.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力推中医药事业发展;
5.积极推进健康促进行动;
6.继续做好创文巩卫工作;
7.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8.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9.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0.认真做好财务工作;
11.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2.抓好其他工作任务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一是高效处置疫情;二是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三是持续强化院感防控;四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五是加强隔离管理;六是强化哨点监测;七是加强监督检查。
2.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三是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四是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五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六是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
3.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提高补助标准;二是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三是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五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六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4.推动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中医药专业力量;二是打造“三名工程”;三是致力解读潘茂名健康密码。
5.全面实施健康茂名行动。一是积极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二是抓好专项行动落实;三是启动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四是修改完善《茂名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代拟稿)》报市政府审定;五是编制《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十四五”规划》。
6.继续做好创文巩卫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卫生创建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建党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1.2021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情况(按收入来源)
我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377,072.68元,其他收入36,489.32元,合计35,413,562.00元。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按支出类型、功能分类等)
我局2021年度基本支出25,161,299.96元,项目支出14,900,030.23元,合计40,061,330.19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819.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9,640.44元,卫生健康支出32,342,172.93元,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元,交通运输支出9,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452,736.00元,其他支出41,961.66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80,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517,542.58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8.81% 。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全年实际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拟采购的车辆因疫情和政府批复迟暂未采购,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的评价指标,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93分。具体得分如下:
1.自评材料报送情况(10分)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迅速组织人员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指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局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预算执行等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单位基本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及2021年度整体工作绩效评价;人事科负责人员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局承担项目的业务科室负责对项目建设、方案等实施及开展检查、监管、督促等整改资料,项目工作完成及时性和质量等情况,项目工作实施直接产生的社会、经济、政治效益等的绩效评价工作。
我局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小组成员按方案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照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根据项目的特点,有选择地设置个性化绩效指标,科学选择评价方法,且通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值对比分析,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及绩效报告,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自评工作报告,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我局报送的自评报告与公开的自评报告一致。
2.预算编制情况(10分)
我局部门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
3.预算执行情况(51分)
我局按财政要求及时公开自评信息和预决算信息,按计划规范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三公”经费控制率、日常公用经费控制率、固定资产利用率、在职人员控制率等按要求完成较好,财务合规性、项目实施程序、项目监管,资产管理安全性、管理制度健全性等亦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存在几项扣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仅73.02%,没有达到80%以上的要求,扣6分。
(2)根据财政部门年末通报的财政支出进度情况,我局财政支出进度仅99.62%,没有达到100%的要求,扣2分。
(3)结转结余率16%,没有达到小于10%的要求,扣1分。
导致上述比率没有达到要求的主要原因有: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多涉及实验室工程装修、设备购置招标,手续办理时限长,未能及时完工结算,故项目结余金额较大;卫生健康专项经费等创卫及其他卫生健康项目因疫情影响,部分工作延续到2022年;因人员调动追加的人员经费在12月底才划拨到零余额账户,无法在当年完成支出。
4.资金使用绩效(22分)
除按要求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和项目外,我局在部门绩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自评分应加2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1.工作绩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一是高效处置疫情。5
月25日,我市报告1例与广州确诊病例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姚某)疫情。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迅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医疗救治、隔离管控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了疫情,患者于6月25日治愈出院,全市未出现社区传播。二是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18时,全市累计接种1003.5万剂、468.4万人、其中447.54万人完成全程接种;常住人口接种第一剂次覆盖率为75.87%,全程接种率为72.49%。三是持续强化院感防控。建立并落实五级院感督查制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感防控工作大排查,落实医护人员接种疫苗和定期核酸检测,杜绝院感事件发生。四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目前全市有28间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独立核酸检测能力,最大单检日检测约5.2万份(10:1混检可达52万份/天)。五是加强隔离管理。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值守制度、消毒管理、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措施。六是强化哨点监测。建立完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店、诊所等哨点监测体系,提高哨点监测敏感性。七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疫情防控分片区专项监督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监测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监督检查全覆盖。
(2)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成功通过“三甲”医院评审,高州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省第二期高水平建设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共开展了245项新技术,其中17项为国内先进、14项为省内先进、52项为填补粤西空白。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茂名市和高州、化州两个县级市被省评为2020年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2021年全年我市市域内住院率全省排第4,在粤东西北排第1;县域内住院率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在全省分别排第1、第2和第12,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和“首诊在基层”的目标。三是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即将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已进入设计前期阶段。四是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各疾控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日最高检测量均已达到省的要求;实验室微生物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有序推进。五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印发了《茂名市“三医”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医改各项工作落实。六是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2021年底,我市累计达标的机构62家,达标率为49.6%,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任务。启动社区医院申报工作,目前正在县级审核阶段。
(3)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提高补助标准。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补助标提高至79元/人/年。二是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无登革热病例报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无脊灰、白喉,流脑、麻疹和风疹病例报告,无死亡病例。三是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全市出生缺陷筛查总体完成率为76.44%,达到月进度达标值(75%);共为4.3799万名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建档率102.68%,超额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80%);为4.0125万人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69.79%。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市报告患病率6.01‰、在管患者管理率95.08%、患者规范管理率92.7%、规律服药率83.33%,均达省标准要求。五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监督检查300家用人单位,立案33宗,行政罚款13家。六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立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分级响应预案,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队伍扩展至23人,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队员扩大至113人;建成市级疾控系统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
(4)推动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中医药专业力量。成立茂名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推进潘茂名中医药“优才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0名中医药青年骨干跟班在茂的省名中医和市知名老中医学习,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大专以上中医学大学生计划。二是打造“三名工程”。茂名市中医院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纳入“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国家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2个、省重点中医专科14个、省中医特色专科7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1间。三是致力解读潘茂名健康密码。委托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编纂完成《潘茂名养生保健科普读本》《茂名特色南药及药膳食谱》《潘茂名养生保健四字诀》、潘茂名保健操等。
(5)全面实施健康茂名行动。一是积极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被省确认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市、区)”,高州市被省推荐为粤东西北唯一一个参加国家级健康促进县技术评估的市。二是抓好专项行动落实。先后印发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心理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方案并按月报送进度抓落实。三是启动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四是修改完善《茂名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代拟稿)》报市政府审定。五是编制《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十四五”规划》。
(6)继续做好创文巩卫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卫生创建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全市提交了创建省级卫生镇申报材料的52个镇进行了暗访。指导医疗机构对标做好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建设,积极支持包联社区创文巩卫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534次,清理垃圾70341.447吨,整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283宗。
(7)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建党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创建了4间省级公立医院“四有工程”示范点,打造独具特色的行业党建品牌。
2.资金使用绩效
我局按要求完成省、市交办及既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项目,主要的项目支出实现了预期的效果,公众满意度较高,在2021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存在问题
(1)年度整体支出完成率低。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多涉及实验室工程装修、设备购置招标,手续办理时限长,未能及时完工结算,故项目结余金额较大;卫生健康专项经费等创卫及其他卫生健康项目因疫情影响,部分工作延续到2022年;因人员调动追加的人员经费在12月底才划拨到零余额账户,无法在当年完成支出。
(2)绩效评价方案不够科学。现行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片面强调年度整体支出完成率,忽略了按项目周期进行评价,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不应一概而论。
2.改进意见
建议修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项目支出应根据增加项目周期完成比率进行评价,不应单纯根据支出率进行评价。
三、其他自评情况
针对本次自评发现的问题,我局认真落实有关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我局实行资金执行工作通报制度,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并将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支出进度与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对支出进度明显滞后的区(县级市)卫生健康部门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发督办函;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影响项目实施绩效的,约谈区(县级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对不按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收回资金或扣减下年度资金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资金管理执行效率低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管理权限追究问责;对违反财经和相关工作纪律,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将提请纪委监委依法追责。
(二)严控公用经费支出。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不必要的公用支出和“三公”支出。
(三)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我局将继续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体系建设,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部门名称: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公章)
预算单位数量:1
填报人:彭超群
联系电话:2979108
填报日期: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