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规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公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茂名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茂府规〔2021〕13号)规定,我局起草了《茂名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4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爱卫办。
电话:0668-2979629
电子邮箱:mmswjj2979103@maoming.gov.cn
邮政编码:525000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128号5楼
特此公告。
附件: 1.茂名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茂名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