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公司机关专科门诊部等3间医疗机构向我局申请停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停业1年,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法定
代表人
主要
负责人
停业期限
茂名石化公司机关专科门诊部
PDY00039-444090111D1511
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商业走廊
宫瑞忠
杨军强
自2019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茂名石化医院乙烯门诊部
PDY00036-X44090111D1101
茂名市乙烯区北门口
茂名石化医院矿区门诊部
PDY00038-644090111D1101
茂名市环市北路12号
特此公告。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