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
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
号)精神及《广东省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省卫生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粤爱卫﹝2018﹞8号)要求,我市爱卫办分别于2018年9月6日、9月14日组织专家对信宜、高州两地共19个村委会/(自然村)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综合评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6日,共7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茂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979103,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806室。
附件:
关于茂名市2018年通过省卫生村综合评审的村名单的公示.doc
茂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